一、核心投诉内容: 我名下的一辆新能源车,在一汽大众品牌4S店被销售人员以“可以申请1.5万元国家补贴”的虚假承诺诱导报废,并同时在该店购买了一辆燃油车。事后证实,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车购买燃油车不享受”此补贴。4S店利用信息差进行欺诈性销售,致使我蒙受1.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二、事情详细经过: 1.诱导决策:2025年10月11日,我前往该4S店咨询车辆置换。销售人员多次、明确地口头承诺,只要通过他们办理新能源车报废并购买指定燃油车,就能为我申请到1.5万元的国家以旧换新补贴。 2.催促办理:基于对这1.5万元补贴的信任,我在销售人员一再催促下,同意该方案,并委托他们办理了新能源车的报废手续,购买了燃油车。 3.真相暴露:手续完成后,我自行查询国家政策,发现“报废新能源车购买燃油车”根本不符合补贴条件。补贴只针对“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或“报废国三及以下燃油车购买燃油车”。 4.推诿抵赖:当我回头找4S店对质时,对方以“没有纸质证据”为由,不承认当初承诺。 厂家敷衍:向该品牌400投诉后,厂家客服试图用“补偿2次基础保养和1次刹车油更换”来平息此事,并声称他们“没有错”。这种用几百元小恩小惠掩盖上万元欺诈行为的做法,我完全无法接受! 三、4S店与厂家的责任: 4S店: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定义的欺诈。利用专业身份和信息优势,作出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财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厂家:对授权经销商管理不力,接到投诉后不解决核心问题,用毫无诚意的方案敷衍消费者,是对经销商欺诈行为的纵容。 四、我的诉求: 1.经济赔偿:要求该品牌及涉事4S店,赔偿我因被欺诈而损失的1.5万元国家补贴等额现金或等价权益。 2.公开处理:要求该品牌对涉事经销商进行严肃处理,并规范其销售行为。 3.正式道歉:要求对方就此次欺诈销售行为给予正式道歉。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