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合同约定购车赠送五次保养,时间到了保养节点,对方却以售后未弄好为由拖延使用。授权问题是你们内部的事,和消费者无关!这属于不履行约定的违约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且,当初对方未告知保养券使用有“售后完成”这类附加条件,事后却以此推脱,这就构成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之前提出的“折现(以便去其他地方保养)或补保养一次”已经是合理诉求,对方一开始答应了,后来却一直拖延未兑现。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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