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迪Q32018款35TFSI时尚型30周年年型。该车于2019年3月购买,至2025年10月28日共行驶了76340公里。在2025年10月28日在高架上行驶车辆忽然出现变速箱1、3、5、7挡位缺失的情况,当时车上还有同行人员。从购车到出现问题期间,车辆从未出现过任何故障,此次在高架上突然出现的挡位缺失问题,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对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2025年11月1日,将车辆送至4S店检测,被告知是变速箱阀体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约为15900元(未给出书面检测报告,仅是口头告知问题及价格)。对于这一结果,我无法接受,并认为其不合理。在没有任何人为因素的情况下,变速箱出现问题,应当属于汽车本身在出厂时就存在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这种情况符合“缺陷”的定义,即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因此,所谓的“召回”,应当是由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而非让消费者为此买单。我的诉求是:4S店和厂家应当免费更换导致变速箱出现问题的原件。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在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向用户解释国家三包法及厂家售后政策,对用户遇到的问题会竭诚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