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月12日前往东风日产东莞专营店购买日产轩逸舒适版机动车,由于在国庆节前已看过车,就挑选了一家最近的4S店进行购买,所以跳过了看车环节,直接进入了谈价环节,在和销售确认价格中,销售给我开的第一个方案,首付3.5万,贷款4万,71400落地(不含保险,利息),高于我心目中的价位,我拒绝了该报价,之前做过调研,了解市场价,我问7万2能不能落地,包含保险,销售说找经理确认,经理过来了,重新出了个方案,首付2.2万,贷款5万,分60期,24期提前还款后无违约金,利息4厘多,月供1035,在这里我就得到了月供费用和利息4厘多,由于我对贷款知识的匮乏,我同意了这个方案,价格确认后,我找销售确认赠品,销售除了常规赠品(厨具七件套,头枕,抱枕,脚垫),额外赠送了太阳膜,中控屏,倒车雷达,倒车影像。我最终决定下单,在销售确认了我的征信后,我符合贷款,我支付了1000+5000,总计6000元定金,开始签订购车合同,在签订购车合同前曾多次于销售确认,贷款24期后无违约金,无金融服务费,解压绿本费,拆装GPS费用,销售承诺没有,我才下单购买,在销售给我签纸档授权书,故意拿了一张贷款方案搓了个洞的纸档授权书(搓烂的信息包含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百禄还款,结构还款),这里应该是打算给我挖坑,我拒绝了并重新更换一张新的纸档授权书,按照他的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至于贷款方式,本人是不知情的,销售拿去了也并未告知是哪种贷款方式,也没有讲解他们4种贷款方式的区别(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百禄,结构),授权书填好个人信息后,销售取走,销售给我确认电子贷款合同时候,并未主动给我确认电子贷款合同内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诱导了我的人脸识别,验证码,个人签名,当天是没有看到电子合同的,签购车合同时怕销售违约24期后无违约金事承诺,要求在购车合同上备注赠品信息,24期后提前还款无违约金,这里销售给我玩文字游戏,把24期后无违约金写成24期后免剩下36期利息,本人未发现该细节。签了购车合同。当这些流程走完后,我支付了尾款11862元,当天晚上回去查阅了等额本息,等本等息,等额本金之间的区别,要求销售不要给我做等额本息的贷款方案,做等本等息的,由于我未见到电子和纸档贷款合同,所以当天晚上和销售确认不要做等额本息的方式,并索要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出来的时间,由于等额本息和等本等息的还款方式不同,前者前期利息占大头,随还款期数增加,利息减少,这样的还款方式不利于提前还款,后者利息和本金每月固定,贷一年还一年,利于提前还款,后者是24期能省3000多利息,我要求做等本等息的方式,在10月14日,微信公众号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更新了电子合同,我确认了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且24期后有违约金,与销售承诺的无违约金不一致,销售承诺是无违约金的,我手续办理完成后找财务要购车合同分联和发票,财务不给说公司规定,我找销售联系,销售复印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上收费款项有按揭服务费(之前是承诺没有),备注24期后提前还款无违约金。写成了24期后免剩下36期无利息,玩文字游戏,在10月17日下午提车过程中,与销售确认违约金事宜,销售承诺无违约金,我录音留作证据,由于贷款公司和4S店公司不是同一家公司,同时贷款合同中第30条规定权利义务独立性,借款人与经销售商任何消费纠纷不影响借款人按合同执行还款方式。所以4S店承诺24期无违约金是无法约束汽车金融贷款公司,我要求取消贷款合同,重新签订,或者购车合同加签销售姓名身份证号,方便日后与承诺不一致可上法院诉讼!销售说经理不在,他无权签字,需要经理处理,第二天上午经理来处理,还好我在提车办理上牌的时候提前录了音,在10月17日因违约金事宜,我拒绝提车回家确认发票,发现实际付款金额和发票金额对不上,属于低开发票,偷税漏税,在微信上和销售确认,销售并未回复,在10月18日上午第2次协商,4S店经理上班后,我与4S店经理进一步确认销售承诺和合同24期后违约金不一致事宜,销售经理反口说没有承诺过这个,也和销售微信确认,均不承认无违约金,同时发票低开问题,与他们确认,他们解释发票无误,里面包含了赠品的成本,赠品是他们赠送,不应该是需要低开发票偷税漏税来赚这个赠品成本的钱,我再次拒绝了提车,我要求事情解决后再提车,同时也告知了销售方,我有录音证据,我会进行媒体,记者,厂家投诉,在18号晚上我与电话销售确认事情进度,电话销售告知大领导介入解决,电话销售邀约19号上午再一次协商,我同意了协商,也想大事化小,我按时赴约,销售经理知道我有录音证据后,开始服软,给我提供补偿积分,我不同意,由于销售承诺无违约金,同时当天贷款合同未给我确认,在销售自己手机操作好后给我签字,骗取我的验证码,人脸识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电子贷款合同,给我背负了高额利息和违约金,远远超过我的预算,属于销售欺诈。我拒绝了他们的补偿方案,诉求补偿我24期后提前还款2000违约金+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误餐费,律师咨询费,双方未达成一致,我要求提车,周一要求相关政府部门介入解决,销售经理和销售拒绝给我提车,扣押车钥匙,要求当天派第三方解决,变相扣押我私人财产,逼迫我妥协他们的补偿方案,我强烈要求当天提车,销售拒绝,无奈只好报警处理,警察介入后,属于消费纠纷,警察无权干涉,但扣押我的财产不给提车属于违法行为,要求4S店给我提车。 总结: 1-签贷款合同不给消费者确认合同内容,诱导客户电子签字下单。 2-贷款方案承诺24期后免违约金,实际购车合同上24期后有5%的违约金。事后不承认,听到我有录音证据后妥协给我补偿方案。 3-低开发票,实际付款费用和发票不一致 4-再三确认无按揭服务费,购车合同上有按揭服务费勾选 5-因消费纠纷,客户提车不给提,逼着客户当天处理,报警后才可提车,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