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经过:本人于2025年9月28日在上汽大众遵义与销售顾问商谈购车事宜,销售提供的贷款方案写的是16.5w(谈价后,未谈价前和别的店加利息价格相差不大),未告知利息,加上利息是19.7w,后本人支付意向金3000元整,刚交完钱意识到不对这个时候问销售,销售说贷款需另外向银行支付,与4S店无关,未签定金合同的情况下要求退钱(未签书面合同,定金支付不构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但该店拒绝退钱,并要求要介绍客户才给退。 二、违法违规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未履行告知义务,销售未履行告知利息义务,以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并隐瞒后续费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三、诉求:要求被投诉方立即退还意向金3000元整,要求相关部门对被投诉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被投诉方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