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0年12月购入一台比亚迪宋plus燃油版自动旗舰型,2024年5月1日在行驶途中,突然出现挂挡踩油门无法前进与后退的情况,当天在本地4s店进行了维修,检测结果为变速箱电液模块失灵需更换,因当时没有超保,给我进行了免费更换,但是今年(2025年1月1日)这个电液模块又坏掉了,经我多平台查询,比亚迪车型出现电液模块故障并非个例,而是厂家设计缺陷及通病问题。我的车辆保修期为四年十万公里,且此种故障发生时仪表不会弹出故障码,很可能在保修期内就已存在故障,只是未对行驶造成实际影响。现在这次损坏,厂家却要求我自费承担维修费用。于理而言,厂家存在设计缺陷却未在质保期内召回车辆或通知检查更换,而是拖到出现问题后让客户自行承担,这不合理。于情来说,客户购买车辆后,因厂家设计缺陷导致维修,虽车辆已过保,但是我这个是第二次出现了这种情况,厂家是否可协调做更换处理?此外,关于车辆电液模块,我查询了随车三包手册,手册明确表明电液模块保修期为十年十六万公里,但我联系厂家门店时,对方却称此型号并非我车辆的型号。那么,不是我车的型号为何会出现在本人车辆的三包手册中?购买车辆时为何无人向我说明?若不是,为何要在手册内注明?型号不同厂家有无向客户说明?厂家这种做法是一言堂还是不作为?是否属于诱导欺诈消费或是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最后我的诉求是:由于厂家车辆存在设计缺陷通病且三包手册存在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虽车辆质保期已过保,但于情于理,针对车辆变速箱失灵无法行驶的问题,我要求厂家正常履行保修义务,给予我免费维修及更换。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