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日下午看车,让我交了1000元意向金,销售未说明是定金合同上也没有标明这1000元是定金,也没有告知这1000元强制不退,没有给收据和发票,合同未盖章,这并不是一份正规的合同,对该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保持怀疑。9.27日去店里看车,未看上,要求销售退还交的一千元,销售拒不退款。违法违规事实违反: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未履行告知义务,以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2.涉嫌偷税漏税,未开发票或收据;3.涉嫌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未如实告知交易条件使用霸王条款变相强制交易。诉求:要求被投诉方立即退还意向金,要求相关部门对被投诉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被投诉方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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