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泉州销售门店订了一辆汽车。总价21万多,于2025年7月5号交了意向金2000元并于7月12号转定,并约定好9月21号过来办手续,22号提车。21号下午我们到店,销售带我们验车,随后让我们交7万多的首付款,办理金融按揭,我们在没有得到任何相关合同条款信息的前提下,向对方表示想看下相关质保书,合格证等材料,得到回复是需要先交完钱办理后才能拿到,为了顺利交车,我们按他们指引缴纳了7万多首付,在付款前岚图工作人员给出了购车有赠送充电桩的权益。随后我们支付了10000的二手车置换保证金以及60070元的购车首付款。然而在我们回家路上,岚图销售电话告知我们说无法赠送充电桩。我们当即致电店长,明确表示未按约定履行权益,感觉在购车过程中对消费者隐瞒知情权,我们要求退款退车。店长也表示今日未签订合同,发票也未开,可以退回7万多首付款,但定金2000元不能退还,我们也表态承受2000元损失,并主张继续退款退车,想着当天时间已晚,并基于对岚图厂家的基本信任,我们约定第二天再来办理退款事项(以上有电话录音为证)。后岚图工作人员私下联络说买个其他品牌充电桩给我们,被我们拒绝后,第二天早上又来联络说可以买个原厂的充电桩给我们,但我们已经对该品牌的信誉度产生怀疑,故提出继续退款退车。到店后,店长却以款项已入账总部,无法申请退款为由,强硬拒绝我们退回款项,我们多次协商无果,岚图汽车这已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已经严重侵犯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行为实属恶劣。还恳请相关部门能够替我们主持公道,协助退回我们被骗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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