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已出3年质保期,但是处于厂家的5年延长质保期(2025年11月到期),仅行驶了3.5万公里现在发动机出现严重哒哒哒异响,经4S店确定和报厂家售后,确定发动机问题,质保更换发动机,但是更换的为再制造发动机,更换后质保1年或2万公里,厂家给回复了在延保期的合同里写了使用全新或再制造零部件进行维修,但一直无法出具更换全新或者再制造的标准,若全凭厂家自己说了算,延保还有何意义,为何还要标明使用全新,这不是文字游戏坑害消费者吗?本人多次与厂家沟通无果,现诉求厂家出具使用全新或再制造的标准,并为我更换全新发动机。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