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0年9月26日购买一汽丰田RAV4荣放一辆(两驱风尚版)。在2023年9月13日(三年质保期内),车辆仪表盘首次出现“防碰撞系统故障”报警。我将车辆开至海口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修。此后,该故障反复出现。在质保期结束前,该4S店前后共计2次(日期分别为:2023年9月13日、9月16日)仅通过电脑消除故障码的方式进行临时处理,从未向我告知故障的根本原因,也从未主动提出为我就核心部件(毫米波雷达)向厂家申请保修更换。2024年10月12日车辆过保后,该故障再次出现。此时,4S店才告知我需要自费更换毫米波雷达器,费用高昂。我认为,4S店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1.故意隐瞒:在质保期内已知故障根源,却隐瞒不报,用最低成本的方式拖延至车辆过保。2.转嫁成本:将其本应在质保期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恶意转嫁给消费者。3.涉嫌配件缺陷:毫米波雷达作为重要安全部件,在正常使用下如此短的时间内损坏,本身可能存在质量缺陷。我的诉求非常明确:1.要求一汽丰田厂家立即无条件为我的车辆免费更换全新的毫米波雷达器,彻底解决故障。2.要求厂家对该4S店这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品牌信誉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我保留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一步报告该批次产品可能存在质量缺陷,以及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媒体曝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切权利。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