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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高尔夫经销商不退还意向金

投诉编号:【1506177】 投诉时间:2025-09-22 00:02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高尔夫 投诉车型:2025款 改款 300TSI Pro

9.13日我去店里看车,本纠结高尔夫还是速腾,最终先以高尔夫为意向车型跟销售谈价,他们说要想谈到底价就必须要交2000元意向金(可退),我本着买车诚意和出于信任便微信转过去了,待销售回来之后我们初步认定一个价格(14万元整)。后来销售问我要买车落户人的身份证照片,我便一直在微信发消息,而且他明知道我还在纠结买哪款车,但他确立马手填了一份所谓的购销合同叫我签字,但当时我并未意识到那个是合同,我以为那只是出于我有意向在他们店里买车,而且落户人不是我本人,所以他们需要做个类似意向顾客这样的反馈。包括里面还提到了2699元的双保,这个不是强制购买的,当时我拒绝了,但是销售还极力推销自称这是任务,我本着不想把场面闹僵的原则就没有态度很坚决的拒绝他,只是表达了不想,最后他就以为我要买便一并写在那张“合同”里。后来我再次去到店里,想着13号那天谈的价格不是我最终意向价格,想让他们再便宜一些,结果他们态度立马转变,说不是不能让价,而是因为我签了合同,已经传到后台系统里,14万这个金额不能再动了,那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当初签的是所谓的合同。我心想既然车价没谈拢,车型没确定,那我先不买了,要求2000元意向金退给我,结果他们就说已经转成定金写在合同里了,已经有法律效应了不能退了,哪怕我不买车了。我说那请你叫领导过来我来跟他解释,销售并未理会,从始至终一口咬定我签了字,不能随意反悔。但是,1.签字之前他们并没有口头告知我那2000元意向金已经转为了“定金”,且签的那是合同。2.2699元的双保我没有最终答应,只是销售单方面看我没有明确拒绝就私自写在合同里。3.合同签订的前提之一是要双方自愿的,没有产生重大误解的,而我当初是想着他们能给到我最底价我才买,而不是他们认为的无论当时谈的什么价我都要买,我甚至都没有确定是否要买那辆车,一开始交钱(意向金)是被他们诱导了,我以为只要还在他们店里买车,我们依旧可以继续详谈的,等尘埃落定那我们才能签合同,2000元顺理成章抵扣车价,所以当时签合同时我并未意识到它是”合同”。而且合同只有一份他们自己留底了,我手里并没有相应原件,合同内容也只写了指导价没写实际销售价,反而小字写在了下面备注里,其次最终买车落户人并不是我,我只是主导选车谈价。所以签订这份合同违背了我的真实意愿,这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综上所述,我不认为那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而且他们先以意向金为由诱导我交钱,最终又以“定金”来约束我,是他们存在不合理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这里补充一句:当时他们在聊退钱时主动口头说可以送两次保养,但我当时没答应,我的诉求就是退钱这么简单,我已经不想跟他们再纠缠了。但是最后迫于他们坚决不退钱这个压力,我想着要不就硬着头皮买吧,总不能2000元扔水里了,可哪知道因为当时2699元双保写在了“合同”里,如果我还想买车那么双保必须要买,否则车价就要上涨起码1000元,同时口头说的两次保养也不再承认,这不是等于变相逼迫我买双保么。而且一开始一口咬定合同入了系统金额不能更改,现在又说双保不买就要涨价,说明合同金额又可以改了,那怎么什么都是他们一句话的事呢,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我对他们这种营销方式大失所望,且前后不一的说辞让我感到气愤,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求该店退换我微信转账的2000元意向金,仅此而已!恳请贵平台协助我,为此给贵平台带来的不便我深感歉意。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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