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于小鹏汽车北京服务中心购小鹏X9一台,购车时承诺首任车主享有三电终身质保服务,上天津牌照;2025年5月26日获取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家庭指标,家庭主申请人与购车人为夫妻关系,并于2025年6月19日在北京办理车辆夫妻变更后上北京牌照;后向小鹏汽车官方咨询后确认夫妻变更不影响首任车主权益,故在小鹏汽车官方APP申请夫妻变更并保留首任车主权益,该申请于2025年6月23日被小鹏官方拒绝,拒绝理由为:购车时使用他人的购车意向金权益;经与小鹏汽车北京服务中心销售及店长沟通后确认,销售在下单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别人的购车意向金,导致小鹏官方拒绝保留首任车主权益,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诉求:保留首任车主权益。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经核实,已有门店工作人员与您对接,烦请留意沟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