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1月份购买了上汽通用整车质保延保三年的保险,保险合同上写明了车子全车质保延长至72个月或12万公里内,车子于2024年12月29日出保,11月份出保之前销售联系我说购买延保后,可以放心开,后面有问题再去4S店检查,原车三年内怎么保,购买保险后三年内还是怎么保。所以我并没有进行出保前的全车检查,我与2025年8月初高速行驶后,发现排气异响,排气管生锈腐蚀严重,高速上方向盘振动,车身振动,高速100码以上的速度变道车身不稳,有倾倒迹象,使得我驾驶信心严重不足,威胁驾驶安全,我与2025年8月12日去上海4S店检修,检查后发现排气管问题+下摆臂开裂+发动机垫严重塌陷开裂,此时4S店告知系统查询后,通用不保这些配件,另需要我缴纳368元检查费,我拒绝检查付费后,车辆没有继续检查。此时已经发现这三个问题。目前上汽通用不承认延保合同内容,不给予保修。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