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在北京领克4S店下了大定,分两次交了6000定金,签了领克08120halo车型定购合同,几天后去店里提新车时才被告知厂家刚刚下发了针对旧车7折回购客户的歧视性政策,要求在合同价基础上涨价1.8万,否则别想把车提走。我认为如此名目仗胆的违约行为,应该受到约束。诉求:领克按合同约定价格交付新车。
领克厂家回复:2025/7/28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