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购入的是B10,销售让我下单C10,说是可以提现车,也没有开任何的发票和收据,其实际服务内容,根本不是当初承诺的那样,构成虚假宣传和服务内容欺诈,让我心理十分不悦,这样的厂家毫无信用可言,消费者的利益谁来保障?7.20日,距离我下订金还未超过24小时,我多次向其提出退订金的请求仍然多次被拒,万般无奈之下,我请求零跑天河彩绘路店退还我所有费用5000元,否则我将在国家税务平台与信访局上投诉未开发票等一系列问题,并将同步到社交平台。该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1、贵司分店人员背弃承诺,事后敷衍了事、态度消极,严重损害贵司信誉、贵品牌形象,属于虚假承诺、虚假宣传。2、收取本人5千元订金,且在事后未开具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会受到税务部门的稽查、行政处罚(不低于1万元)。3、贵司销售人员告知本人,贵司规定,实际支付的购车金额将与开具发票的票面金额不一致,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将会受到税务部门的稽查、行政处罚(不低于贵司年营业收入的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和车险种类。车行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任何形式的强制购买都是违法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否则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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