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7月18日下午14点,我将车开去维修,但维修方修不了,称只能从厂家发大件(方向盘)重新安装。作为销售者,其拒退拒换,还将责任踢给厂家,称厂家不让退换。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