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事实与经过本人车辆因追尾事故,于2024年10月30日在别克授权4S店进行维修。2024年11月13日取车,发现车辆维修即存在严重工艺缺陷。维修后出现后备箱封条不密合、后备箱无法关闭等问题,当天要求返工并录制视频。五、遗留问题导致车辆损伤2025年4月降雨后,打开后备箱发现后备箱渗水问题。2025年6月30日在(别克授权网点)保养时,发现后备箱积水并引发金属锈蚀。六、厂家推责行为本人当即致电上汽通用别克客服(400-820-2020),要求厂家协调免费返修。厂家以“4S店已闭店,无监管责任”为由拒赔,此行为违反以下规定: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机动车生产厂家应当向社会公布其授权的机动车维修网点名单,并对其维修质量负责。”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损,可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企业分立、合并的,可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3.经营者停业后,品牌方应承接后续服务4.《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因维修方过错造成损失,权利人可要求赔偿七、投诉诉求1.责令别克厂家承担维修责任(1)免费修复漏水及锈蚀部件(需更换原厂密封件);(2)赔偿因漏水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需第三方评估);2.追究厂家管理失职:按《消法》赔偿检测费、误工费2000元;3.书面道歉与整改承诺:要求厂家出具书面说明,确保授权网点闭店后用户权益保障机制。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