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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i3购车订金经销商不予退还

投诉编号:【1455832】 投诉时间:2025-07-06 11:01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i3 投诉车型:2022款 eDrive 35 L

本人姐姐于23年12月份在池州宝马订购宝马i3车型,销售承诺其旧车置换多少钱店内就按多少钱回购,并且可以享受厂家补贴6000元,我姐姐去外面问价,有车行出价28000多回购其旧车,与店内商议回购,店内有工作人员称其旧车仅可回购最多8000元,与实际价格相差甚远,并且态度极其恶劣,答应的承诺也无法兑现,所以要求退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卖方未能按实际要求提供服务及兑现承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退回定金,甚至双倍退回定金,我方主张退回定金即可,宝马4s店仅退回15000元,仍有5000元定金扔未退还,现在根据法律规定,要求退回剩余定金5000元。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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