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在比亚迪4s店购买海豚汽车,当时销售人员承诺贷款满一年后可以提前还款,无违约金,并在合同上手写了补充条款,25年5月我咨询贷款银行还贷事项,银行答复需要3%尾款违约金,我和比亚迪取得联系,对方声称是销售总监,并承诺会帮助处理这件事情,但是直到我还完最后一期,也没有处理,并且把事情责任推给已离职销售,声称是销售个人行为,与店方无关,以财务无法退款为由拒绝退违约金,在得知我要置换新车时提出强买强卖的要求,只能在旧车置换或者购买新车的价格上处理,拒不退款。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