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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海狮05 EV经销商不予退还定金

投诉编号:【1444938】 投诉时间:2025-06-16 08:12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海狮05 EV 投诉车型:2025款 520KM 智航版

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通过微信联系“海洋网店“销售顾问,明确表示计划于当月月底前提车。销售顾问当日以“没问题““出库调车“等承诺诱导,并以“需支付订金锁定车辆“为由,引导本人在其提供的小程序支付2000元订金。在本人未签署纸质合同、未授权任何代签行为的情况下,该销售顾问擅自将本人姓名签署在销售合同上,并通过图片形式发送给我微信,对方全程未正面要求本人对图片内容进行确认(本人仅回复“收到“,未作其他肯定性答复)。此后,因本人工作安排急需用车,且截至6月2日(支付订金后第12日),销售方既未交付车辆,也未就延迟交车事宜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本人正式提出终止交易并要求退还订金。经反复协商沟通,该销售顾问始终拒绝退还订金,微信失联,甚至在6月15日我提出退订正当诉求后恶劣声称“有本事报警抓我“,截至今日,小程序仍显示所定车辆状态为“未到店”。现本人郑重说明:自始至终未到过该门店现场,未与销售顾问当面签署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对销售顾问擅自代签的合同内容毫不知情且未予追认;因工作急需用车,本人已于6月3日在其他比亚迪门店成功购置车辆并完成全部提车手续,原购车需求已通过合法途径满足。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销售顾问在未获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合同的行为不构成有效代理,本人亦未对合同内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确认,该订金支付行为缺乏合法有效的基础依据。现要求贵方(或涉事门店)于本诉求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2000元订金,并按同期LPR标准支付自2024年5月20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恳请相关责任方秉持诚信原则,积极处理此事,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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