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5年6月1日提车,购买车型为理想L6。提车后第6日(即6月7日),贵司发布新的购车政策,在618活动中推出赠送充气床垫、TPE脚垫及后备垫等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负有全面告知义务。购车时,销售人员未提示近期权益调整情况,导致本人丧失合理的消费选择权,构成重大信息不对称。具体诉求如下:请贵司按照新政策标准,补偿本人等效权益。请贵司以书面形式说明权益政策变更的覆盖规则。请贵司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此外,本人可主张的合理补偿方案包括:等价积分、实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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