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本人向4s店就采购奇瑞事宜进行咨询,介绍了车辆及旧车置换方案。告知本人旧车可置换4000元,总金额是103000元,本人认为价格比较合适,此时贵司销售人员要求本人支付定金。并未告知本人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随后本人基于支持国产汽车的因素,于当天下午支付4000元定金,并签订商品车销售合同,随后本人在微信上继续沟通提车事宜。5月19日,给本人打电话称无法正常按时提车,旧车不值4000元,要求本人再继续支付2000元。我们因其购车成本问题并未同意继续支付,认为及其4s店违反了我们所签订的购车合同,因此想要退还定金。其中多次与进行电话上的沟通。直至5月23日我们来到4s店与其再次进行沟通,想协商解决问题,贵司概不承认其违约行为,敷衍了事,拒绝沟通,态度消极,严重背离贵司销售人员的承诺。这进一步印证了贵司销售人员缺乏诚信,缺失诚信,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不复存在。本人认为贵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贵司销售人员背弃承诺,事后敷衍了事,态度消极,严重损害贵司信誉,贵品牌形象,属于虚假宣传,虚假承诺。2.贵司开具的购车合同的面额与实际需支付的购车金额不一致。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重庆盛联辉瑞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