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于2025年1月14日购买小鹏品牌汽车,因小鹏汽车交付工作人员未履行新车NGP(智能导航辅助驾驶)功能的告知义务及操作培训义务,导致家属在提车后行驶不足2公里即发生追尾事故(事故时间:2025年1月21日,地点:深圳市坂雪岗大道(万科城丹枫居附近)。事后小鹏4S店承认代考事实,认可交通责任与代考有关联,但逃避责任,拒绝承担相关赔偿,严重损害车主利益。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您所反馈的交付问题已汇报总部对接门店跟进处理,建议您与门店保持沟通,感谢支持与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