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在亳州领克中心意向购买领克08,销售收取诚意金1000元,并表明后续可以退款,由于购车计划有变,申请退回诚意金,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小时,但是亳州领克中心一直以领导审批为由不退款,该领克中心没有对该项支出开取任何收据和支票,也没有一式两份的合同,严重欺诈消费者,我的诉求为尽快退回本人所缴纳的1000元!!!
领克厂家回复:2025/5/20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