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当事人在4S店咨询购买星越L一车事宜,销售员在给算价格的时候,故意模糊裸车优惠内容,将现金优惠解释称贷款优惠,偷换概念,并且隐瞒了贷款返点的优惠内容,没有明确告知具体的优惠项目。且引导我们现场签订合同,交付3000元订金,并口头承诺,如若后续觉得不合适,订金可以返还。后签订合同时,又临时变卦,要求我们交付5000订金。综上,该吉利汽车公司故意隐瞒订立合同的重要优惠内容,刻意引导当事人签订合同,构成销售欺诈,2025年5月4日,当事人在4S店购买星越长风一车事宜,销售员在给算价格的时候,故意模糊裸车优惠内容,将现金优惠解释称贷款优惠,偷换概念,并且隐瞒了贷款返点的优惠内容,没有明确告知具体的优惠项目。且引导我们现场签订合同,故两个诉求:第一,按照行业标准,补贴两年利息;第二,要求返还订金。二者择其一履行即可。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