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日与宝马4S店销售签订合同,付订金10000元整,现车现场销售,宝马4S店再三拖欠时间交付车辆,在我方多次催促下于2024年12月12日提车。按照合同宝马4S店应在提车交付之后退订金10000元整,宝马4S店却多次以财务有问题为由,多次推迟拒还订金,在宝马4S店投诉之后,多日内也无人与我交涉。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