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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宝马4系购车订金经销商不予退还

投诉编号:【1321081】 投诉时间:2025-01-14 22:04 投诉品牌:宝马(进口) 投诉车系:宝马4系 投诉车型:2024款 430i Gran Coupe M运动曜夜套装

因为对进口车选择了加装配件,所以交车需要等待三到四个月左右,由于时间跨度较长,我方对该车的市场价格波动有顾虑,故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定金(22300元)前,与对方销售人员口头约定,若交车时价格有波动,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重新议价,这也得到了对方销售人员的同意,我方经过再三确认后才签订了合同交付了定金。前几日,对方销售人员通知车辆到达,可以到店谈谈,我方1月14日到店后,与对方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协商车价的问题,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却遭受对方拒绝,不履行此前的口头承诺,并且服务态度恶劣。回来后,仔细研究合同发现,有一行小字:“销售方员工个人无权做出任何书面合同中没有体现的承诺,未经书面合同确认的员工个人承诺销售方概不负责”,也就是说对方销售个人的承诺行为无效,这有欺诈的嫌疑。对方使用的是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或者提示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因此,鉴于对方不履行约定,并且在合同格式条款中未履行说明和提示义务,加上服务态度恶劣,我对其进行投诉并要求退还22300定金。

宝马(进口)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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