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行驶第一天,里程86公里,在行驶70迈途中,车辆突然自动刹车,全车故障灯都亮,也挂不了挡位,无法启动车辆。后来经过别克4s店诊断,是驱动电机坏了,出现问题以后,4s店态度恶劣,不解决问题,只能维修和更换驱动电机。我作为车主,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坚决反对。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定,在7天之内,或者行驶3000公里之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主要零部件等形式,销售者应按消费者的选择进行免费换车或退车,销售者应赔偿消费者在退车时,产生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车辆生产者需承担质量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