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于9月16日涉水发动机报废,9月23日拖至该4s店,4s店称维修更换发动机,但所取发动机录不进奔驰系统走私件(有录音为据),我不同意该行为,现要求将我车辆归还,4s店要求收取代步车使用费、停滞费、管理费、发动机采买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现我要求将车辆归还于我。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我们非常重视您的用车反馈,稍后相关经销商将与您联系,并跟进后续事宜。我们也将实时关注相应进展,感谢您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