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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9新能源厂家不予提供试验车证明

投诉编号:【1151265】 投诉时间:2024-03-29 18:22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09 EM-P 投诉车型:2021款 2.0T PHEV Halo 七座

我2024年3月1日在郑州腾发二手车以21.9万元购买了一辆21款二手领克09phev,在3月25日去4s店了一趟,店员把我车辆信息输入到店内系统上后,发现是一辆车辆标签为阶段试验车,去腾发要求退车,腾发二手车公司要求我出示该车为试验车的证明,但是试验车的实验数据,试验车证明,试验车标识只有领克厂家有,多次联系领克400客服后,400客服一直让当地4S店联系我,可是4s店并没有出具试验车证明的权利,并且厂家一直无人与我对接试验车证明。

领克厂家回复:2024/4/3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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