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25日在盘龙区新车市场上汽大众了解途岳车型,一位李姓销售接待我们,期间对我们介绍说是全市最低价,买贵补差的承诺并诱导我交了订金1万元,因为买车这个事需要征得家中同意,我特意强调销售合同内容一定要标明言字旁的“订金”后续情况有变的话订金我是要退的,当时我们急于赶车,销售很潦草的写了一个落地总价连明细都没有,且在合同备注了“因为他店里的原因交不出车订金退,不是他店里的原因订金不退”的霸王条款,后续几天我通过了解得知销售当时给我们的价格与他给我们承诺的全市最低的承诺不符,且我看不到他朋友圈宣传的11月车展销售政策(将我屏蔽),我于10月30号微信与他联系沟通,他以合同已经签订为由问拒绝了我的诉求,我问他买贵补差的承诺以及车辆赠送(电尾门)的问题他以需要时间上报给经理为由将我打发,11月6日我再次微信询问他落实情况时他告知我无法办到,我说那你就退我订金我不买了,他就以以合同为由说是按照合同来叫我该干嘛干嘛去挂了我电话,基于上述情况我认为销售行为涉及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要求退还我全部订金。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