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P7厂家工作人员不解决问题

投诉编号:【695002】 投诉时间:2022-01-18 10:36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0款 670N

投诉内容:

我的车辆因事故在4s店维修,修好之后现在无法正常提车。和客服沟通后也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赔偿。起因就是小鹏总公司和人寿总公司签了一个全国性质的合作协议,并且已经在2022年元月份开始生效了,但是不包含河南地区,这是对广大河南地区车主的不公平对待。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尽快安排人员帮您核实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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