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650968】 投诉时间:2021-10-07 08:28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星越L 投诉车型:2021款 2.0TD DCT EVO 两驱 旗舰型




长文总:本人于6月26日用盲订卡参与盲订活动,下订车型两驱旗舰翠羽蓝,提车经销商为该店,但该店失德失信,进行了一系列刷新认知下限的操作,时至今日仍未交车,打乱了我的生活计划,前几天甚至被通知因为厂家减配政策必须改配置,交车时间被无限期拖延!!!个人猜想:根据车友们提示,猜想是本人盲订的车其实已经到了,但是被人插队截胡提车了,导致我的6月份盲订订单被该店以新订单的形式提交给厂家,但未在9月27日前与厂家结算,致使本人一个6月份的盲订用户被9月份的新政策要求必须修改配置。详细过程(本人第一次买车,有些天真的行为还请各位车友轻喷),流水账的形式,为了让大家充分了解本人的无奈、忍无可忍和店家的刷新底线的行为:6月26日,本人专程跑到宁波车展上参与了星越L车型的盲订活动,线上付款3999并签署纸质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上写了“车到提车”字样。期间,在吉利展台,还有别家店的销售跟本人接触,但本人就是认准了该店的某姓销售,一方面是考虑到该店离本人最近,另一方面是感觉该某姓销售人挺实在的(后面狠狠的打了自己的脸)。后来便耐心等待,期间也在与销售友好沟通交车时间,销售告诉我车子早已和厂家结算,就等发车了,就这样销售向本人口头承诺的交车时间从8月初到8月中旬、再到8月下旬、再到9月上旬。这期间我还以“相互理解”为原则,在别人早已因为迟迟不能交车而已经向吉利客服投诉的情况下,本人体谅现在车市“缺芯片”的大行情,依旧耐心等待没有投诉。9月7日,销售通知我“车子出来了,大概一周左右厂家会通知他们接车”,高兴的我好几天没睡好(人生第一台车即将提车的激动心情)。9月11日,在又一次的询问中,销售说“有2台两驱旗舰银色大概中旬到,有我的”。我直接懵了。给他把线上订单的截图发过去说是翠羽蓝的,他核实了一下,说是“他们订单写的是翠羽蓝,但是显示在途的是银色,接受不了的话只能重新配车”。9月12日,我到他们店里,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销售始终是说“是厂家发错了颜色,没办法,如果还是想要翠羽蓝,只能重新排产”,“如果重新排产,那提车时间保守估计还得2、3个月”。我心里是不认可他说的“厂家发错了颜色”这个解释的。因为除了他们店里给厂家的订单,还有我自己的线上订单呢,什么配置什么颜色写的清清楚楚,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发错颜色”这种低级管理错误也会犯吗?明显这就是在推卸责任、掩盖事实。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是“发错颜色”了,那也是厂家或者4S店的过错责任,凭什么让我一个消费者再白白等2个月?3个月?我的一些计划,全被打乱了!!总之,就是对4S店的解释和解决方案一万个不满意!心中万分郁闷,旁边还有长安、哈弗、比亚迪等其他国产品牌的4S的店,去别的4S店里坐了一下,他们听了我“厂家发错颜色”的遭遇,说这个不太可能,然后礼貌的笑了笑,似乎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同行的默契?9月13日,由于我前面一直以“相互理解”的原则在和销售客客气气的沟通,自认为是已经够礼让了,面对该店的如此操作,感觉自己被玩弄了,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投诉到厂家400,后来某姓销售打电话过来,还是那套说辞,还问我有什么诉求。我说“1、尽快明确交车时间;2、对于8月31日之后的无故等待时间予以补偿”。他说怎么补偿,我让他说,他说不出来,我说那我建议就按厂家的等待补偿来算,8月31日之后到交车之前,每天50元的补偿。他说他向厂家反馈,我说今天下午5点前给我答复,否则就到12315投诉。下午5点前没有收到答复,我到12315投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原文如下:该车以“盲订”用户享有相关特权的营销手段进行宣传和销售,并在商品售卖过程中以人员讲解、官方宣传等方式承诺早期订车的用户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交车服务,详见附件1。本人于2021年6月26日交付3999元参与该车的“盲订”活动,详见附件2、附件3,但时至今日厂家仍未交车。本人认为,厂家和销售点违法、违规、违反诚信经营之行为有以下几点:1、涉嫌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厂家以提车周期最多2个月诱人订立合同,目前看来其并无按时交车能力。2、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销售合同中的“车到提车”条款,被厂家恶意利用,销售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迟交车时间,甚至前几天,销售人员还以“厂家颜色发错,若保持颜色不变则需重新排产”这一荒唐理由企图继续无限期拖延交车时间。3、涉嫌虚假宣传。厂家承诺按下订单顺序交车,但本人了解到其存在无序交车的行为(此条属个人猜测)。如上行为严重损害了国产自主品牌的形象,侵犯消费权利!!9月13日到9月22日之间,我多次致电厂家400,每次都是踢皮球,厂家说反馈给4S店处理,4S店还联系了我1、2次,说是“我的诉求已上报给厂家”,后来就不联系我了。9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9月23日,一个自称该店销售经理的某姓经理联系我,在了解我的2点诉求后,他说目前我已经是他们店里翠羽蓝颜色交车顺序的第一个了,但是具体交车时间不能确定,我的诉求会上报厂家。9月27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馈。反馈内容如下:关于该投诉我局2021-9-2717:46电话联系消费者告知与企业交涉,企业表示客户6月参加盲订活动后进店确定车型为两驱旗舰银色,且客户拒绝签署纸质合同支付定金以及交付尾款,8月26日车辆到店后客户验车,对颜色不满,要求更改成翠羽蓝,经销商告知按照公司政策更换颜色需要重新排队等待车辆,客户不认可,要求10月1日之前提车,客户诉求过高,不能满足。我局告知以上内容,协商不一致,依法终止调解,消费者知晓。看到反馈,再一次气炸,这完全是捏造事实,一派胡言!!打电话给市场监督管理局,他说他们对于投诉也只是调解,只能这样。9月30日:某姓经理电话通知我说减配了,说我的单还没下定到厂家那里,让我必须改配置。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面对一个6月份盲订,到现在还没有准确提车时间的客户说出这些话的。10月5日:在12315就上次他们的反馈内容向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举报对象还是吉利公司,原文如下:本人于9月13日向贵局投诉该公司及销售点的违法违规、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编号XXXX。在反馈中被诉对象不仅没有对于投诉内容做出正面解释,甚至不惜捏造事实,欺诈国家机构与消费者,以图掩盖其违法违规行为。1、本人已于6月26日当天签署纸质销售合同并支付定金,且在电子及合同订单上都写明是翠羽蓝颜色,详见附件合同与附件2、附件3;2、从始至终厂家与销售点都没有硬性要求交付尾款,更别提本人拒绝交付尾款一说;3、本人8月26日根本没有去过销售点,更别提验车一说。综上,厂家和销售点的以上肆无忌惮的捏造事实、欺诈国家机构和消费者的行为,是目无法律的、失德失信的、违背基本经营准则的、严重践踏国家机构权威与公正性的行为,是对于公平正义治国理念的公然挑衅!!请求贵局查明事实,严惩奸商。同时,请求尽早交车并给予适当补偿(这是我当天发帖时准备举报的,但是国庆期间和今天好像12315的网站都有些问题,填了内容后提交不上去,所以暂时还没提交到12315那里去,写出来是对上述4S店反馈内容的逐个拆穿。)。截至10月8日晚,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我希望他们店长联系我解决问题,而4S店强调他们对于捏造事实、损害名誉的行为也有追诉的权利。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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