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603790】 投诉时间:2021-06-03 18:07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G3 投诉车型:2019款 智享版
汽车自带行车记录仪模块进水,4S店态度恶劣。我拿出所有的证据,还是拒绝承担应尽的责任,总是一口咬定是我自己的问题,非逼我坐在车顶么?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鹏友您好,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反馈,并完全理解您车辆遇到的困扰,再次向您表达我们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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