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98606】 投诉时间:2020-07-20 10:10 投诉品牌:东风标致 投诉车系:标致408 投诉车型:2015款 1.2T 自动 豪华版
2016年10月,本人在4S店购买东风标致408(2015款1.2T自动豪华版),车辆用途为上下班代步以及日常使用。2020年7月2日,车辆在行驶途中发动机报警灯亮(车辆行驶总里程7万公里左右),次日到当地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查,维修人员通过解码预判为正时皮带老化掉毛堵塞导致。随即本人与4S店取得联系,详细告知车辆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此款车正在免费进行正时皮带及相关配件的更换和车辆的检修,让我将车开到4S店进行处理,本人立即预约7月4日上午进行处理。7月7日,4S店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本人,告知经内窥镜检查正时皮带确实存在脱毛的现象,脱毛后已经烧机油了,厂家对此问题有处理工艺,需要拆发动机维修并更换正时皮带等配件,需要车主本人承担易损件更换等费用。后经本人在网上查询得知,2020年1月17日,厂家发布召回公告,将自2020年2月15日起,召回部分装配1.2T发动机的东风标致2008、308S、新308、新408,东风雪铁龙?C3-XR、C4L、C4世嘉汽车,涉及车辆89898辆。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本人车辆出现发动机预警并存在烧机油现象,共计165天。在这期间,车主本人并未接到厂家和4S店电话、短信以及挂号信等通知,在车辆出现问题后经与厂家服务热线联系查询后被告知也确实未通知车主本人。据查询了解,厂家违反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6号)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自召回计划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30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等有效方式,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之规定。如果厂家能够按照规定,执行真正有诚意的召回,在30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等有效方式,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措施等事项,本人就能在车辆出现发动机预警及烧机油前及时到4S店进行处理,也就不会对车辆造成如此严重的不可逆的损害。因为厂家的疏忽亦或是故意为之等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导致本人车辆出现不可逆的严重损坏,将会极大影响今后车主的行驶安全和驾驶体验,故希望厂家与4S店能共同协商一个让车主满意的处理方案(已多次协商无果),既解决安全隐患,也为自己积累客户口碑,让公司能够长期健康发展。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标致及东风标致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