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丰田卡罗拉召回未处理 后挡风玻璃掉落

投诉编号:【443521】 投诉时间:2020-01-14 15:19 投诉品牌:一汽丰田 投诉车系:卡罗拉 投诉车型:2017款 1.8L CVT 领先版 改款 双擎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7年在丰田4S购买了惠保套餐,并一直在丰田的4S店保养。2018年上半年,本人收到一汽丰田厂家召回信,说前后挡风玻璃存在掉落风险,然后本人于2018年10月到宜昌丰田4S店保养并做召回处理。2020年1月10日,本人的后挡风玻璃脱落。经本人拍照取证,2020年1月玻璃脱落时,挡风玻璃为原厂原胶,根本就没处理过。经本人核实,2018年10月在丰田的维修单上写的“挡风玻璃召回修复已完成”,一年后挡风玻璃脱落,4S店的解释是,“你虽然接到了召回信,但是你的车的玻璃不需要处理”,在我表示那为什么会有召回修复记录时,4S店解释说,那只是一个检查,检查觉得没问题就不用处理。我再问现在为什么脱落了?4S店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本人认为,厂家召回在工信部统一备案,其召回处理费用由厂家负责,并根据4S店实际完成召回数量支付。宜昌丰田4S店在2018年10月维修单上写“召回修复完成”,而实际并未作任何处理,也未告知消费者,同时向厂家报召回完成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在2018年10月如果4S店认真负责一点,重新打胶加固,绝不可能在2020年1月造成玻璃脱落,两者属于因果关系,4S店以此抗辩无效。由于4S店的欺诈行为,导致本人再次在工作日请假往返4S店修复,造成了本人的损失,本人完全不需要再来4S店处理这个玻璃的。最后,丰田的失职失责,导致玻璃脱落,幸好没有造成安全事故,如果造成事故或者人员伤亡那个、财产损失,玻璃破了的话,那又由谁负责?到时候会不会说,玻璃破了是车主使用不当或玻璃本来就有裂纹,而且召回时我们就处理过的,肯定是车主自身问题!上述事实,均有拍照、录像取证,可随时核实。

投诉回复: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客户对应部门及经销商正在紧急联系您,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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