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13709】 投诉时间:2019-10-10 21:06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E级 投诉车型:2019款 E 260 L




一、购车事实:2019年7月24日,本人在贵司订购一台E260梅赛德斯奔驰汽车,2019年7月29日提车,2019年8月8日才微信送达购车发票(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发票)。二、车辆出现三包责任简要过程:1、2019年7月29日提车后前往加油过程中,出现发动机抖动很厉害,便立即返回贵司反馈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贵司履行三包售后服务。贵司工作人员将车进行检测后,答复车辆没有质量问题,可能是因新车油路里面有空气,让本人继续使用车辆。2、2019年8月6日,本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又出现相同故障,即发动机加不起油、抖动非常厉害,声音不正常。联系车辆销售人,其指示熄火再启动排除油路空气。期间,多次出现该状况。3、2019年9月5日,车辆出现起停功能无效。本人被迫将车送贵司检测。贵司检测后答复称电瓶不够电,贵司充电后让本人继续使用。4、2019年9月24日下午17时左右,本人驾车在圆龙山路段爬坡过程中,发动机突然异常,加不起油,发生超级强烈的噪音,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车往后退,险些造成严重事故。本人当即与销售人员联系并通过沟通,贵司当晚拖回车辆。贵司又称检测后,最初谎称车辆没有问题,后又回复说车辆后台显示出现了故障。2019年9月27日,贵司答复称曲轴皮带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且需要较长时间处理。本人向贵司够买的是一台新车,使用过程中,多次并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听着都毛骨悚然,使用该车辆无论是本人还是家人都害怕、担心,人身安全根本无从得到保障,不愿、不敢、不可能再次驾驶该车辆。三、本人诉请: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七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希望贵司严格执行:1、更换整车,或者退货处理。2、检测、更换期间,需提供备用车辆。3、贵司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如贵司仍然故意或者不作为的隐瞒车辆质量问题,采用欺骗手段或者不负责的做法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贵司承担,且本人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及向贵司提出相应赔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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