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GLA新车未交付发生剐蹭 4S店不负责

投诉编号:【328465】 投诉时间:2018-12-12 13:08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GLA 投诉车型:2018款 200 时尚型

投诉内容:

12月9日,本人前往天津奔驰4s店办理提车和车辆交付手续,在验车之时(尚未按照合同办理任何交付手续),4s店的客户车与本人车辆的左前门发生剐蹭。我认为车辆尚未按照购车合同正式交付,此时车辆受损理应4s店负责,而4s店以车辆已挂牌,拒绝承担责任。事后本人向北京奔驰售后多次投诉,一直无人处理此事,直到第三天,当日处理这件事的4s店销售主管打电话告诉我,让我不要再投诉了,不管投诉到哪儿,都是他接电话,而他的处理态度当日已经表明,不会再做更改。我一投诉奔驰品牌,其品牌售后出现问题后对问题一再推诿,没有明确的解决问题的人和办法。二、投诉4s店,新车尚未交付于4s店内发生损害,4s店拒绝承担责任,不履行购车合同约定。同时4s店某主管作为员工可以压下我对其品牌的所有投诉,这本身也是奔驰这个品牌投诉渠道的流程缺陷,作为一个客户,一个消费者,此时觉得维权无门。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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