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朗逸夜间无故自燃 车主维权困难

投诉编号:【134101】 投诉时间:2016-03-29 15:54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 投诉车系:朗逸 投诉车型:2013款 1.6L 手动 舒适版

投诉内容:

我与2013年6月10日在河北沧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上海大众朗逸车一辆,开票价12万3千元,加上其他费用,大约14万元。2016年1月28日凌晨1点左右我的车在静止状态下竟然无故起火了,消防部门给出事故认定书为线路故障引起火灾。起火点也很明显,2016年2月18日上海大众工作人员出现场,承认我们没有对车辆进行改装,没有使用维护不当,没有停放不当,但是拒绝承认车辆自身质量有问题,同意退出,可是在折旧费方面却大作文章,致消费者的利益与不顾,竟然给出5万9千元的赔偿数额,还说的有理有据,说什么参照汽车三包法,谈及其他损失和费用时,其工作人员辩称三包法不支持除了车价款之外的费用,所以不承担,我想请问汽车三包法作为一个部门规章,它的法律效力能比得上《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吗?凭什么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车辆自燃,要让我一个小小的百姓承担近8万元的经济损失,而且我的车才两年半,从来连一次轻微的剐蹭都没有过,一丁点划痕都没有,对此我表示无比的愤慨,唐唐一个偌大的知名企业,如此致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请问你的诚信何在。在经过多次沟通后,厂家同意赔偿6万3千元,无奈之下,我诉至消协,经过消协领导的大力协调,厂家同意赔偿6万6千元,请问上海大众您在和我一个弱小的农民玩太极吗?我要谋生,全家老小指望我外出挣钱糊口,哪有精力和财力和您耗啊,我现在是花钱租了一辆车代步,请不要一拖再拖了,请体谅我们一弱小的百姓,您给出的6万6千元我还能买回同档次的车吗?凭什么你们汽车质量出了问题却要我来买单,不公平啊。在习主席依法治国的今天,我相信总有为百姓说理的地方,不敢维权的路有多难,我也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权到底。整个春节让你们的破车搞得我们全家没过好年,已经对我们造成的无比的伤害,不管是在赔偿金额上还是在赔偿时间上请不要在拖了,不要在给我们造成第二次无谓的伤害,我们一应伤不起,拜托了。

投诉回复: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到,并已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如仍有未尽事宜,可拨打上汽大众客服热线进行反馈,我司会尽快为您协调处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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