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97211】 投诉时间:2015-05-27 18:12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3款 1.8 自动 经典基本型 三厢
2014年4月从福特金融贷款买的车,15年4月结清贷款。结清贷款后要进行解除抵押,福特金融把相关的资料寄到4s店(中山中裕福达),我联系4s店要求办理汽车解除抵押,4S店要求收费380元。我联系福特金融(抵押权人),福特金融表示解除抵押不收费用。我向中山大岭车管所咨询解除抵押手续,对方称无需收取任何手续费。但由于法律规定,必须要双方到场才能办理解除抵押手续,于是作为福特金融代理人的4S店就借机乱收费取费用,且福特金融也默认不进行监管,直接伤害消费者利益。我要求4S店提供收费依据,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已经随着主债权消灭,没有对抗力。抵押权人有义务配合抵押人解除抵押登记,无权利也无任何依据收取车主380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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