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82960】 投诉时间:2015-02-09 14:12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6 自动 风尚型 三厢
冷车时提速没有问题,热车状态下低速时抖动严重(等红绿灯、堵车行车、低速爬坡时比较严重),四次到4S店处理情况如下:第一次时(6000多公里)向4S反映抖动,当时技术员进行了抖动测试,测得100多一点点的值(具体是什么值不知道),技术人员说这个是正常的;第二次(7000多公里)再次向4S店反映,技术人员告知这款车有这个情况,但是测试值要达到250,然后就返回继续使用;第三次时(具体多少公里没有记)再次向4S店反映,技术人员再次做了测试,得到的值为186,技术人员说这个车确实存在抖动问题,还是没有达到250的值无法更换变速箱,但是开着车子已经很不舒服,只能返回继续使用;第四次时(具体多少公里没有记录,4S店应该知道)直接拨打4008877766(福特总公司客服)进行投诉,将加油抖动的情况进行了投诉,客服人员也说这款车存在抖动的情况,不久4S电话回复说进行升级试试,答应了这个处理方案,到了4S店进行测试,那个值为216,然后做了升级处理,看看是不是解决了问题。据维修人员反映,这款车出现这个问题属于设计缺陷。现在里程表为12484公里,低速加油抖动的情况依然存在,升级并没有解决问题,在城内开车等红绿灯时起步、低速爬坡、堵车时开着非常不舒服,加油时有种被后车追尾的感觉,抖动严重。诉求:1.如果这款车的抖动属于正常情况,为什么将这种情况在销售手册中进行说明,是否涉嫌消费欺诈?2.既然承认变速箱问题导致抖动,为什么不能及时处理?3.据维修人员讲,达到250的值就更换变速箱,为什么要设定250这个值?是把客户当成250来打理吗?这个值合理吗?4.刚买的新车,1万公里都不到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厂家答应更换变速箱的话,我作为客户,买的是新车(含变速箱),现在来更换,如何对客户进行心理补偿以及其他损失补偿(每次到4S反映情况消耗的时间、油费等等)?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致电客户,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