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6357】 投诉时间:2014-05-25 11:02 投诉品牌:东风日产 投诉车系:骐达TIIDA 投诉车型:2011款 1.6 CVT 舒适版 新骐达


本人无法提供车贷担保人证件,贷款批不到,无法完成交易,要求4S店退还7000元订金,遭4S拒绝。购车协议中有注明“如贷款批不到退还全部订金”,且“订金”非“定金”,4S销售人员以其内部制度为由,无视法律规定,不尊重合同协议,不守信用,拒绝退还所交订金。且5月30号交车日之前不完成交易4S店单方面没收客户订金实属霸王条款。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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