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福克斯发动机爆缸

投诉编号:【7350】 投诉时间:2011-10-30 14:46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09款 1.8 自动 时尚型 两厢

投诉内容:

本人与10月1日驾驶福克斯汽车从广东珠海出发,目的地为广西百色地区德保县,当日天气状况为雨天,一行两辆车于当天下午7点半左右顺利到达目的地,期间汽车使用正常,无任何不良反应,无任何故障报警,行程近1000公里。在我们吃完晚饭后,时间约为晚上九点多,当我们再次发动汽车时,发动机发出巨大声响,当时马上将汽车熄火,并打开前盖查看,发现发动机舱内有金属碎片,并有机油漏出。因为不确定汽车问题,我们只好致电福特救援电话,并由其安排,在10月2日将车拖到南宁华圣汽车贸易公司处理,华圣汽车服务人员简单检查后,认定是汽车发动机入水造成发动机受损,发动机中缸爆裂,爆裂处为第二缸。但被说成人为原因,修理费用个人承担,而汽车于10年购入,尚在保修期内,本人也没有冲过积水。我认为这样的理由实在是难以接受,于是在拆解发动机时全程在旁观察,更是验证了我的疑问,因为发动机拆解过程中根本无任何入水迹象,机油颜色无异常,气门燃烧正常,并没有入水所引起的机油变色。店方的解释是哪怕是一点点的水也能造成爆缸,一口咬定是这个原因造成的,必须有本人承担所有费用,共计20840元,本人认为华圣汽车纯粹是因为这两天广西南宁暴雨,于是草率鉴定本人汽车也进水了,但本人此前并未经过南宁。后来店方在本人要求下检查了车身水浸情况,清楚表明本人的车是没有浸过水的,并在维修记录单上注明了。但还是咬定发动机是进水造成。而且给出的解释版本很多,说有可能是之前进水,那进水后这一千公里的路程,车子怎么能开过来的,因为按照他的说法,进水严重啊,那应该车子当时就应该熄火了,而不是可以继续行走,另一个证据就是如果严重进水,机油颜色却为什么没有任何变化?南宁华圣只是因为当时的天气状况就想当然的把本人的汽车故障归类为进水。(当天南宁市水浸,很多车都被水淹了)本人对此表示严重不满!后在本人要求下,4S店将本车情况告知厂家,约一星期后,厂家客服回复,也认定是进水所致,那既然车体没有进水,发动机怎么认定进水的呢?这令人十分费解也很愤怒!而且在当时的车间里,我还看到了另外两部和我出现同样问题的福克斯,都是第二缸缸体破裂,都是连杆断列,这样的情形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希望福特可以重视,这里我也会把我在车间拍到的分解发动机时的照片贴上。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的车是二手车,买的时候行驶了1万5千公里,8月29号购入,买的时候到福特4S店做过全车检查,绝对没问题,此后还到店做过正常保养,事发时行驶里程为166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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