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质网用户3313813我是在本省买车,在外省租赁于高速公路上,买车100天就出现质量问题,变速箱总成都换了,两次上拖车去修。等拖车,维修两次一共一个月。这期间给我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我向厂家提出误工费赔偿,但厂家一直拖着不给我合理赔偿,差不多快拖着一个月了,到现在厂家连个电话都没打过。希望你们能催促厂家尽快解决。
您好!根据三包法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其他要求是没有明文规定要赔偿的,您可以和厂家协商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向车质网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