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比亚迪秦EV450营运车主,车辆享受8年90万公里三电系统质保,尚在质保期内。车辆早前出现异响,到店检查被4S店告知是动能回收正常声音,未做任何检修。后续异响加重,再次到店检修,4S店先后改口称电机故障、变速箱故障,最终认定为驱动电机差速器(变速器)损坏,之前说电机损坏的时候告诉我是因为变速箱保养不当导致的损坏,我说两者有什么关系,接待明确说有关系,是一体的!后来又说厂家归结该驱动电机差速器为机械件、不属于三电,拒绝质保,要求自费维修。依据国标GB/T18488-2024,差速器/变速器属于驱动电机系统组成部分,应享受质保,4S店说法前后矛盾、恶意推诿,现要求免费维修更换故障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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