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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宏光MINIEV动力电池压差异常

投诉编号:【1631263】 投诉时间:2026-04-16 14:05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宏光MINIEV 投诉车型:2021款 马卡龙时尚款 磷酸铁锂

车辆当前行驶里程58300公里,车辆仍处于厂家8年/15万公里三电质保期内。近期因车辆出现续航大幅下降、异常掉电问题,前往该4S店进行电池检测,店内工作人员口头明确承认车辆电池存在压差故障,但拒绝向本人提供书面检测报告,拒绝告知具体电池压差检测数据,同时拒绝按照新能源汽车电池质保政策,对故障电池进行更换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电系统属于质保核心部件,质保期内非人为质量问题,销售方与厂家需履行免费更换义务;同时依据2026年4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维修相关新规,动力电池维修需遵循能修不换原则,禁止仅做电池均衡敷衍处理,且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该4S店故意隐瞒电池故障检测数据,拒不履行质保义务,严重侵害本人消费者知情权与合法质保权益,现提出以下投诉诉求:1.责令五菱汽车莆田荔城直营店立即出具加盖店铺公章的书面电池检测报告,报告需明确标注各电芯电压、电池压差数值、电池健康度SOH等完整检测数据;2.责令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五菱汽车莆田荔城直营店,按照官方质保政策,对故障电池免费进行更换故障电芯/模组。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核实,用户反馈无法充电情况,门店已联系邀约用户到店,免费更换车载充电机配件,用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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