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初,我们到当地4S店购买i3车型,因已接近年末时间仓促,故要求商家重新订购新车,以便1月既能享受厂家购置税补贴,又能享受国补。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恶意隐瞒,将展车销售给我们,并自行将展车相关识别信息与我的信息绑定。1月提车前,我们发现商家销售的是展车,可商家仍欺骗我们该车是订购的新车,导致今年无法正常提车。销售全过程中,商家恶意隐瞒销售展车的事实,合同协议由销售人员自行代签,合同内容至今未经过我本人确认,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消费欺诈。现要求按照《消保法》严厉惩处涉事商家,同时责令其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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