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开了自提车日起开了10个月,过程中就出现电池系统提示电量低的问题,中间找过销售商进行询问,给与回答电池没有问题,多跑就行。本车因为家用周一到周五几乎在使用中。在2025年1月12日本人回老家之后一直停在车库中未使用,在2025年2月12日再启动时,车辆启动不了,找来附近汽修店的师傅过来接电,接不进去,于是联系4S店,按4S点指定的路障处理将车拖到4S店,至今已经5天时间。13日时售后维修来电说电池已经损害,要求本人花费2700元更换新电池,因为本车在质保期内,本人未同意自己花钱更换电池。于是投诉北京总部400进行投诉,15日售后打电话来说电池只能进行维修,前面说已经损坏,要更换新电池,后又说进行维修,目前已经有5天的时间,广州锦星行一直在拖延时间,拒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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