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日前与销售谈好整车落地价格,于2026年10月3日当天下午到店在销售指导下在支付宝扫码交付5000块定金,定下长安逸动2026款第四代1.5TDCT500Bar智享型。当时销售承诺说两周内能得到现车,如果没有按期交付退定金给我们,我们才决定定下这辆车。本以为按约定走流程即可,但在这两周内,销售多次打电话与微信联系说: 第一次说没有3个月内的库存车;因为我们急着用车,表示可以接受库存时间长一些。第二次说原先谈好的价格“没法落地”,要求我们加价到4000元。我们表示不同意,最多加1500元。第三次对方又改口称要加2500元才行。整个过程中,对方反复拉扯、一直拖着我们。 因为急用车2026年10月16日没得到车我们与销售沟通说不想买这款车了,我们去交单据要求退定金,对方说退定金需两周。等到2026年10月31日两周退定金期限也到了,到店方现场沟通也不肯退。 请问他当时怎么不确定确切的落地价格?卖车的时候在沟通过程中商议价格的问题有疑议时怎么不提出相应调整呢?为什么要用这样诱导欺诈的方式损坏消费者权益呢?凭什么要消费者承担5000元定金损失呢? 我的诉求:将定金5000元退回给我账户。恳请有关部门帮忙协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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