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6年7月5日在湛江丰田汽车门店购买一辆一汽丰田亚洲龙双擎臻选版汽车,价值16.2万元。 目前出现的问题是买车时和销售谈好电池终身质保,并在门店签完字,拿到预合同,说法是正式合同是厂家出的,迟点会给我。我分别在7月22日,8月4日和8月9日问过,她说电池合同已经出来了,厂家直接寄给我。9月22日的时候联系不上李贤兰,9月29日联系到他们公司的销售主管,他说该名员工诈骗被逮捕,不承认我买车时谈好的条款,员工在公司公然实施诈骗,公司难道不需负责任吗?买车的手续,流程一切均在4S店完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商家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你们目前的处理方式是不承认事实,推卸责任,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